注册香港公司|香港公司注册代理|成立香港公司
  收藏本站 | 帮助中心 | 网站导航 | 设为首页 伟骆顾问专业提供注册香港公司香港公司注册代理成立香港公司服务! 中文版 English
  首页 公司简介 注册公司 注册商标 律师公证 银行开户 公司报税 联系我们  
 
  2024年4月26日   星期五 最新公告:
  公司注册  

注册广州公司

注册海外公司

广州工商注册资讯

注册外商广州公司

注册商标专利

公司财税代理

 
  广州工商注册资讯  
注册广州公司更改名称问与答
广州政府对企业的优惠政策
申请广州分公司登记注册应提交的文件
注册公司法律服务
中国驰名商标名单(广州地区)
广州公司进出口权申请
2012年广州公司注册费用
公司注册资本的设定
注册公司的优势
广州简介
广州投资指导
避税的方式和避税港
注册广州公司能避多少税
广州公司避税方法
广东省大学生创业的优惠政策
广州公司代理记帐
广州开发区文化
广州企业年检公告
广州打击违法广告公告
关于网上购物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台湾居民注册广州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的办法
广州食品流通许可证核发管理的规定
有限公司及无限公司的比较
广州企业信用促进会
广州对外加工装配业务条例
购买现成公司所需时间
三大离岸公司注册地的金融比较
公司董事责任原则
代理设立分公司
有限公司及无限公司的对比
伟骆注册香港公司优惠活动
广州合同欺诈温馨警示
 
成立公司委托书
商标申请书
有限公司备忘
转股转董事
代办周年申报表资料备忘
国内商标权书
转公司名称
转公司地址
 
 

三大离岸公司注册地的金融比较

 

三大离岸公司分别是百慕大、英属维尔京群岛(BVI)和开曼群岛


一、注册三大离岸公司股本金比较

  1、百慕大 公司至少应有 12,000 美元的发行股本金。不允许无记名股票和无面值股票。股票可以全价发行、差价发行或者零价发行。
  2、英属维尔京群岛 没有最低限度额定股本金或发行股本金。国际商务公司必须是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发行记名或者无记名股票,不论股票是否有面值。股票必须全价发行,但也可以凭本票或者其它书面偿债承诺而发行。
  3、开曼群岛。 没有最低限度额定股本金或发行股本金。公司应支付的政府年费根据其额定股本金(最高为 50,000 美元)支付。允许无记名股票、无面值股票;可以全价发行、差价发行或者零价发行。

二、注册离岸公司年度费用对比

  1、百慕大。外海公司应在成立时和之后的每年 1 月支付费用(如果成立日在 8 月 31 日之后则该年费用减半)。收费标准依据额定股本金数量和股票发行溢价多少计算,最少为 1, 780 美元,最多为 27,825 美元。公司必须上报年度所得申报表,列出公司主要业务(按有关分类规定),详述截至 8 月 31 日的前一年的公司可估资本。
  2、英属维尔京群岛 要求国际商务公司从成立开始,在每年 5 月 31 日或 11 月 30 日(根据成立日期在上半年还是下半年决定)向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注册处交纳一笔费用,收费标准依据股本金滑动计算而得: a.股本金等于或少于 50,000 美元,交纳 300 美元。 b.股本金大于 50,000 美元,交纳 1,000 美元。c.无须填报年度所得申报表。
  3、开曼群岛。要求海外公司在成立时及其后的每年一月份交纳一笔费用。交费标准根据公司类型和股本金多少计算而定。每年一月份,海外公司必须填报所得申报表。此外,海外公司还要确认其公司大纲没有改动、公司业务主要在开曼群岛境外进行、在开曼群岛境内至少举行过一次董事会。

三、离岸公司注册税收对比

  1、百慕大。除百慕大居民外,不对海外公司或其股东征税。海外公司可以向财政部申请,而且很可能会从百慕大财政部得到承诺,该承诺可以明确即使百幕大立法今后规定要根据利润或所得、或根据资产、收益或增值计算征税,或以房地产或继承遗产的性质征税,则 2016 年 3 月份以前,该等税收不适用于海外公司及其经营活动,也不适用于该公司的股票、信用债务以及其它债务。该等税收只适用于原居住于百慕大、手中握有该公司的股票、信用债务或其它债务的居民,或把土地租赁或出让给公司的居民。
  2、英属维尔京群岛 不对国际商务公司或居住在英属维尔京群岛境外的公司股东征税。英属维尔京群岛政府对未来不征税不作担保和保证。
  3、开曼群岛。开曼群岛不对海外公司及其股东征税。海外公司有权从开曼群岛政府处得到保证,开曼群岛对利润、所得、收益、增值征税的立法、以及对房地产和遗产征税的立法将不适用于海外公司,也不适用于其股份,也不能以预提方式征收。

 
  客服服务中心  
 
  常见问题  
在线客服
友情链接: 广州注册公司 | 注册广州公司 | 香港公司注册 | 惠州工商代理 | 惠州工商注册 | 广州公司注册 | 注册广州公司

香港地址:香港湾仔轩尼诗道303号华创大厦13楼 英国/uk Address:Suite B,29 Harley Street London,England 邮箱:gz_jbl@126.com
广州地址:广州市广州大道南911号中智商务大厦413室 (电话:020-34072525) 13719117949(24小时热线) 传真:020-34072527

◎Copyright 2007-2014 伟骆顾问 版权所有 广州工商局指定代理注册机构 欢迎光临 广州注册公司

未经书面授权,任何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本站资料均属侵权行为,本站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粤ICP备12041478号-1